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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发布日期:[2008-10-20] 共阅[548]次 | | 承 诺 书
经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放心示范店”“放心品牌”委员会研究决定: 被授予“放心示范店”“放心品牌”称号,作为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单位会员,我们将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的各项活动,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以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树立企业形象。现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参加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放心示范店”“放心品牌”活动并遵守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放心示范店”“放心品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继续保持企业现有状况,使之持续符合本次活动的各项条件。
3、自觉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不虚假打折、恶性竞争,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保护已有的良好声誉和信誉。
4、合理使用因获得“放心示范店”“放心品牌”称号而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得转让该项权利,不做有损于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本次活动声誉的事情;同时,本企业理解并确认由此获得与上述相关的声誉、名誉称谓,不因此表明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本企业其他权利,也未对本企业或相关产品给予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其他承诺;双方并不就此产生任何其他的代理、连带责任,合作等法律关系。
5、自愿接受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及该协会认定的中介质检机构对本企业的跟踪、调查、监督、检查工作。
6、自愿接受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就本次活动实施情况所做的相关处理决定,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由本店(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承诺皆属自愿,请湖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予以监督为盼。
企业法人:
承诺单位: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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